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内容(第一次)
发布时间:2017/1/18 10:28:06 浏览次数:7502 来源: 城投集团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资71382万元于连云港海州片区建设顺畅连云港建设—主城区交通改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71382万元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新建、改造9 条次、支道路,道路总长约 10380米,路面工程 306900 平方米;新建跨河桥梁 4 座、加固跨河桥梁 1 座;新建项目需要建设用地 278.10亩(不含改造项目用地)。9条次、支道路分别为红纱路(通灌路~郁州路段)、建设西路(江化路~振海路段)、文昌路东延(温哥华小区~东盐河路段)、陇海东路(巨龙北路~凌州路段)、新孔北路(解放路~人民路段)、经二路(海宁路~秦东门大街段)、海昌路(海宁路~民主路段)、新孔路拓宽(解放路~海宁路段)、市场路(南极路~海昌路段)。新建跨河桥梁 4 座交通改善工程:建国路跨西盐河通道、大庆路跨西盐河通道、玉河路跨西盐河慢行专用通道、文昌路跨东盐河通道。利民路交通改善工程为利民路跨龙尾河桥改造加固。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赵欢,15261370255
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905 号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8号
单位负责人:曹广林
项目负责人:张鹏
联系方式:邮编222001 传真0518-85521407
电子信箱:1476866433@qq.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告→规划的相符性→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四、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查阅报告书初稿,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