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海医院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17/5/31 17:32:03 浏览次数:15111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连云港市新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 连云港市新海医院建设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该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 ,现已落实,现对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新海医院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海新区振华路以北、科苑路以东地块
3、招标内容: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4、工期: 2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4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18日(按照开工时间顺延)
5、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合格。
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611室报名(报名前请与电话0518-85867801联系)。
3、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投标报名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法人报名时不需提供)。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成功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新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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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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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连云港市新海新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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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
晟新寓A座7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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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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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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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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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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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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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8-8586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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