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启动二手房贷款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7/11/17 8:34:18 浏览次数:3933 来源: 连网 cjjt-fdc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二手房市场监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因交易欺诈、虚假成交价格骗贷等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的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日前,市住房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二手房交易抵押收件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二手房交易住房贷款进行资金监管。
据了解,资金监管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保证房屋交易的公正和安全,买方将购房涉及到的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临时托管,待房屋交易达成后再将房款资金支付给卖方。通过资金监管可以保证买家房款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房子过户后拿不到尾款”“房款已支付拿不到房子”等情况的发生,充分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
“今后,我市金融机构审批二手房住房贷款应收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首付款证明和连云港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市住房局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除了购房订金外,首付款及贷款均需纳入资金监管账户监管,因为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这些资金如果不进行监管,就有可能打水漂。
换句话说,资金监管就相当于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宝”,有了资金监管之后,即便买卖双方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也能够放心地进行房屋产权交易,而不用担心资金风险。按照一般流程,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购房人按规定将首付款和贷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待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由监管机构将购房款支付给卖方,完成资金监管服务。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应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作为贷款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