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城7号楼大数据中心项目配电箱、柜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8/8/14 11:45:10 浏览次数:23646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业城7号楼大数据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投发(2013)5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箱、柜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配电箱、柜的制造、包装、运输和保修、指导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2交货地点:大数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天 。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6估算价:7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4.2投标人必须持有本次招标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3.4.3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半年(2018.1-2018.6)的社会保险参保明细证明(须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盖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4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7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应踏勘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合理的施工方案。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而影响排序,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
5.3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要求提供社保人员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供现场网上查询核对须满足要求。经办人携带以上资料前来报名。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 系 人: 吴帅 电 话:0518-8158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