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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6/7/21 17:22:12    浏览次数:5925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一、 招标条件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建设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南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凤凰新城瀛州路东、新大街北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LYGW20150101107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并且[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投标 
 

4.其他要求: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投发 [2014]18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 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框架结构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幕墙面积约20000平方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幕墙工程施工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建设地点为:凤凰新城瀛洲路东、新大街北。 
(6)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8月20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8) 本标段中标单位和本项目总承包单位 连云港市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施工合同。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二)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提供拟报项目部所有人员及授权代理人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由当地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证明必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5)本工程参照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7月21日2016年07月2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07月21日2016年07月2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南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城街道新大街152号 地 址: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冯志刚
  电 话:   电 话: 0518-85602023
  传 真:   传 真: 0518-8560202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