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连财办〔2021〕23号)文件要求,对我单位2022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现将大浦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static/file/20170726091357P29苍梧房开-苍梧新华苑 - 副本.pdf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